1.信访反映的江阴高新区石山路段(从港龙商业广场到石牌一村小区西门)长约250米,周边有多家大型全时段劳动密集型企业,有较多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夜间21时至次日凌晨2时为上下班高峰,相应的生活服务,特别是针对性餐饮供给严重不足。
2.12日晚18时30分、21时30分,江阴高新区管委会组织有关部门对该路段开展突击整治,并安排队员值守至次日凌晨2时。18时30分,现场共发现12处流动摊贩;21时30分,现场共发现7处流动摊贩,共计发现占道经营10起。上述摊点经营内容均为炒面、卤味等小吃,现场确有餐饮油烟和乱丢垃圾等问题,但未发现有制售烧烤的情况。部分属实1.江阴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相关责任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所涉路段及时段的巡查力度,引导摊贩业主规范经营,对发现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及时查处。
2.江阴高新区管委会对流动摊贩“擅自摆摊设点”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查扣经营工具10套。
3.江阴高新区管委会加强保洁,安排环卫部门每天早晨7时之前对石山路北段增加一次清扫作业,确保道路干净、市容整洁,并继续秉承“宣传在先、劝导为主、执法兜底”的原则,进一步规范饮食摊贩经营活动。
宜兴市高塍镇环保产业园,新裕泰华路1号的江苏通环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喷漆工段无环保手续。
4月12日,宜兴市人民政府组织宜兴生态环境局、高塍镇人民政府赴现场调查。
1.信访反映的企业名实为江苏通环环保有限公司,位于宜兴市高塍镇环保产业园新裕泰华路1号,主要是做环保设备的生产。已办理环评审批、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2.4月12日晚上、13日、14日,宜兴生态环境局会高塍镇人民政府现场检查时,该单位部分车间在生产,但车间内均未发现喷漆作业。经调查,该单位生产中会进行少量刷漆作业。
3.检查发现该单位厂区内围墙边有14只水性涂料空桶露天存放;油漆工序未按要求配套废气处理设施。部分属实1.针对该单位油漆工序未按规定配套废气处理设施的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宜兴生态环境局拟立案查处;该单位承诺于5月30日前建成废弃净化处理设施。
2.针对该单位水性涂料空桶存放不规范的问题,宜兴生态环境局责令企业将水性涂料空桶及时入库规范存放和处置。该单位已立行立改,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宜兴市人民政府组织宜兴生态环境局、高塍镇人民政府加强长效监管,指导该单位落实好整改工作。
华庄街道大通路金桥双语中学操场北侧,4月11日举报时有一排口正在排水,河水呈乳白色。
4月12日,经开区管委会组织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教育局、经开生态环境局、华庄街道办事处赴现场调查。
1.信访反映的学校全称为金桥双语实验学校(初中部),2021年9月竣工,有教学楼2栋,师生1500余人,位于经开区瑞景道1509号,已通过无锡市照排中心雨污水管网验收,学校共有东、北侧2个雨水总出口,均排入操场北侧新朱巷浜,污水排入大通路污水市政管网。朱巷浜东起蠡河,西至沙泾港,全段河长1000米,为小溪港一级支浜,河道周边无工业公司;已实行长效保洁管护机制,河道年平均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
2.关于“4月11日有一排口正在排水,河水呈乳白色”的问题。经查,信访反映的排口为学校北侧雨水总出口,现场检查时,河水颜色无明显异常,学校北侧雨水总出口排出的污水呈乳白色。
3.雨污水管网溯源排查情况。4月14日,第三方排查单位对学校北侧雨水总出口雨污水管网开展溯源排查,发现学校操场及教学楼周边污水管网存在多处破损,雨水井内壁及井底存在污水渗入,雨污管网养护缺失,污水井内油污积累严重,排水不畅,学校污水管网水位较高,污水进入雨水管网的原因将在完成全面排查后进一步确认。属实1.经开区管委会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和华庄街道办事处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对北侧雨水排口进行临时封堵,避免污水影响河道水质。
2.针对雨污水管网溯源排查发现的问题,经开区管委会组织有关部门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目标、时限和措施。目前问题排口已不再排水。
3.针对雨污水管网养护缺失,经开区管委会督促金桥双语实验学校建立雨污水管网日常养护机制,加强日常养护巡查,避免污水入河。同时紧盯学校雨水排口,组织街道、社区河长定期巡河,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迅速处置。
金辉天奕铭著7幢1号楼生活垃圾污水管破裂,怀疑雨污分流未到位,曾向住建部门反映未得到解决。
1.金辉天奕铭著小区一期于2023年6月交付,二期于2023年11月交付,共有住宅30幢,现居住人口约1000人,物业公司为北京金辉锦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金辉天奕铭著7幢1号楼位于该小区一期,一期污水主管总长3170.38米,雨水管总长3348.69米,共有污水检查井232座、雨水井257座。小区交付后雨污水管网由物业公司负责养护。
2.关于“生活垃圾污水管破裂,怀疑雨污分流未到位”的问题。现场检查发现7#楼南侧外墙墙根部位埋地污水支管由于土方沉降导致断裂和脱节,雨水管网未发生破裂,未发现雨污水混接的情况。
3.关于“曾向住建部门反映未得到解决”的问题。经查,锡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4年4月10日下午接到业主的投诉电话反映该问题,于当日联系该社区物业负责人询问情况并要求物业派员到现场查勘情况,社区物业已于4月10日、11日进行排查,针对7#楼污水支管破裂问题制定整改计划。部分属实1.锡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协调该小区原实施工程单位,由原实施工程单位尽快安排工人进场处理维修,预计4月底前完工。
2.锡山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对该小区雨污水主管及支管进行排查,加强物业对小区内部雨污水管的长效管理,落实物业公司主体责任,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1.宜兴北控城乡污水管网有限公司未安装污泥处置设备,怀疑其未将通沟污泥全部运送至宜兴林锋淤泥综合利用科技有限公司合规处置。2.丁山华骐污水处理厂(6万吨/天)长期满负荷甚至超负荷运行,汛期存在环境风险。
1.宜兴北控城乡污水管网有限公司,位于宜兴市新街街道南岳村,成立于2017年11月28日,是宜兴市城乡污水管网PPP项目政府投资代表与社会资本方北控水务集团共同出资成立的SPV公司,营业范围包括污水处理设备的制造与销售;利用自有资金对市政污水管网及泵站等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维护。
2.宜兴林锋淤泥综合利用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宜兴市芳桥街道夏芳村,主要生产利废烧结砖,已办理环评审批和竣工环保自主验收、领取排污许可证。
3.宜兴市华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为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的BOT项目,位于宜兴市丁蜀镇蠡河路19号,主要接收丁蜀、湖滏两镇的生活垃圾污水和陶瓷产业园的工业废水。已办理环评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领取排污许可证。
1.关于“宜兴北控城乡污水管网有限公司未安装污泥处置设备,怀疑其未将通沟污泥全部运送至宜兴林锋淤泥综合利用科技有限公司合规处置”的问题。宜兴北控城乡污水管网有限公司承运宜兴城乡管网PPP项目,宜兴市污水管网不设化粪池,检查井为流槽井,非落底井模式,管网及检查井内并不存有污泥,污水中有机质污泥随水流进入污水处理厂,仅污水提升泵站池底会淤积少量泥沙。该单位根据污水提升泵站池底淤积情况,采用吸污车对泵站进行清淤,运送至高遥、坝塘西座两座沉泥池进行沉淀,后采用移动式污泥椭叠机对沉泥池中的污泥进行干化,委托宜兴林锋淤泥综合利用科技有限公司合规处理。2023年该单位委托江苏康达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污泥危险特性鉴别,根据结果得出泵站清淤污泥不属于危险废物,建议按照一般固废进行管理。
2.关于“丁山华骐污水处理厂(6万吨/天)长期满负荷甚至超负荷运行,汛期存在环境风险”的问题。为应对水量波动冲击,污水处理厂在规模设计时,均会最大限度地考虑处理余量。宜兴市华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三期项目日处理总规模达到6万吨,最高日处理总规模可达到8.58万吨,有能力安全达标处置汛期超规模水量。调阅2021-2023年环保在线自动监控数据,该单位每年度日均处理水量均未超过其设计规模,每年度最高日处理水量均未超过其设计的最高日处理总处理水量,出水均稳定达标。不属实1.宜兴市人民政府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加强对宜兴北控城乡污水管网有限公司和宜兴市华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环境监管,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量的日常监控管理。
2.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督促调度管网运维企业加强对片区管网调度的合理性与及时性,确保各污水处理厂片区污水量的平衡调配,研究污水处理厂运行处理情况的合理性,避免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督促宜兴北控城乡污水管网有限公司实施污泥四联单制度,由污泥产生单位、污泥运输单位、污泥处置单位共同签字盖章填写四联单。
3.宜兴北控城乡污水管网有限公司将在对管网污泥处置流程中继续保持规范、合理、合规且手续齐全,逐步的提升企业管理水平,进一步督促落实污泥处置流程的规范,确保不发生违反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事件。
4.宜兴市华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对汛期雨季情况开展提前应对工作,增加与北控管网运维公司的水量调度沟通,确保片区污水量均衡合理进行调配处理。加强全天候污水运行处置,雨天前增加处理水量,降低管网液位。
新吴区新友北路101号拆迁工地(原青山铁路器材有限公司),违规生产石子,未配备雾炮车,扬尘大,多次举报还在偷偷生产。
4月12日,新吴区人民政府组织新吴生态环境局、江溪街道办事处赴现场调查。
1.信访反映的拆迁工地位于新吴区新友北路101号,原为无锡市青山铁路器材有限公司厂区,目前企业已搬迁,现为拆迁工地。该工地南侧为空地及金城路高架,东、北、西侧均为工业企业。
2.经查,无锡市青山铁路器材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底搬迁清场,江溪街道兴竹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无锡元皓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对该地块建筑开展拆迁工作。2024年2月底,拆迁公司进场开始拆迁,截至目前仅剩一间厂房还没完成拆除。
3.现场检查时,仅剩的厂房内有一台混凝土破碎设备,设备电缆已全部拆除。据拆迁实施工程单位负责的人介绍,此设备用于破碎本地块拆迁产生的建筑碎块,将建筑碎块破碎、筛选成石子、瓜子片等再生建材。现场配备一台雾炮车,在拆房、破碎作业期间用于降尘。现场检查时拆迁地块地面潮湿,未见明显扬尘,露天堆放的建材已覆盖防尘网。
4.2024年3月江溪街道多次接到该地块扬尘投诉,江溪街道要求拆迁实施工程单位在拆房过程中不能有碎石行为,做好防尘措施,并于4月初对破碎设备采取断电措施。属实1.新吴区人民政府组织江溪街道开展联合执法,拆除混凝土破碎设备,并约谈无锡元皓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要求该单位做好拆迁过程中扬尘管控工作。
1.信访反映的混凝土作坊实为新吴区新安明锐建材经营部,位于新吴区新安街道沙墩港工业园区金沙路(该地块目前正处于待拆迁状态),主要是做黄沙、石子等建材经营。该经营部位于新安街道南部空旷区域,周边500米范围内均为拆迁遗留厂房及荒野空地,远离居民区、学校等敏感点位。
2.现场检查时,该经营部场地上堆放黄沙和石子,黄沙堆未完全苫盖;现场有1台简易混凝土搅拌机,未在生产作业,该混凝土搅拌机间歇使用。
3.2023年3月-10月,新安街道多次收到新安明锐建材经营部扬尘问题投诉,并开展现场调查,发现该经营部配备两台洒水车且出入口已安装喷淋降尘,工作人员督促该经营部负责人做好现场物料苫盖,按要求使用抑尘设施设备,今年以来未收到涉及该经营部的扬尘问题投诉。部分属实1.新安街道要求该经营部对场地内堆放的黄沙进行完全苫盖;该经营部已立行立改,并拆除简易混凝土搅拌机。
噪声4月12日,梁溪区人民政府组织梁溪区信访局、梁溪区城管局、梁溪生态环境局、黄巷街道办事处赴现场调查。
1.信访反映的餐饮店全称为梁溪区豫宛香小吃馆,位于梁溪区广石西路880号,在广石家园10号和11号居民楼下,厨房位于饭店一楼,二楼为包厢,三楼及以上为居民,主要是做餐饮服务。
2.由于豫宛香小吃馆位于居民楼下且厨房在靠小区一侧位置,为避免油烟影响小区,油烟经静电式低空油烟进化设施处理后通过管道延伸至广石路一侧排放。豫宛香小吃馆的噪声源主要为油烟净化设施的引风机。
3.2023年12月至2024年3月,因豫宛香小吃馆经营者回家过年暂停营业,今年3月初恢复营业。现场检查时该店未在营业,今年暂未清洗油烟进化设施。属实1.梁溪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黄巷街道约谈豫宛香小吃馆经营者,经营者承诺于5月10日前将目前的油烟进化设施更换成内循环设备(无油烟外排口及室外油烟引风机)以解决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