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计净残值意思是指假定固定财物估计使用时间已满,且现处于使用时间终了时的预期状况,公司从该项财物处置中取得的处置费用后的金额。净残值核算公式为:固定财物净残值=固定财物报废时估计能够回收的剩余价值-估计整理费用后的余额。
企业应该依据固定财物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认固定财物的估计净残值。估计净残值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改变。
估计净残值是在削减或许处置固定财物时确认的估计净残值率与原值的乘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细则》第三十一条,内资企业固定财物估计净残值率一致为5%;依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则,外资企业固定财物估计净残值率一般为10%。此项数据体系会依据选定的固定财物类别,按类别中预订的估计净残值率核算。净值是指固定财物减去累计折旧后的余值。
企业应该依据固定财物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认固定财物的估计净残值。估计净残值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改变。估计净残值是在削减或许处置固定财物时确认的估计净残值率与原值的乘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细则》第三十一条,内资企业固定财物估计净残值率一致为5%;
依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则,外资企业固定财物估计净残值率一般为10%。此项数据体系会依据选定的固定财物类别,按类别中预订的估计净残值率核算。净值是指固定财物减去累计折旧后的余值。